摘要:研究目的:以《土地管理法》颁布四十周年为契机,系统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法治的历史演进,揭示其基本逻辑,并面向中国式现代化提出完善土地法治体系的未来方向。研究方法:历史分析法,法律文本分析法,制度分析法。研究结果:四十年来中国土地法治建设经历了填补空白与制度构建、严格管理与权利保障、依法治国与系统治理三个阶段,其演进呈现出理论与实践交织的基本逻辑:在理论层面,土地立法表现为立法规范、立法目标与立法方法的统一;在实践层面,土地法治通过持续调整土地利用关系、土地财产关系和土地行政关系,推动土地开发利用、权益配置和行政管理纳入法治轨道。研究结论:面向中国式现代化,土地立法亟须针对体系不够完善、层次偏低、部门化倾向、公私法衔接不充分和永续利用法治供给不足等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尽快推动《土地法》纳入国家立法规划,强化土地立法统筹协调,完善土地财产关系调整规则,健全生态文明导向的土地利用和国土空间治理制度,推动土地法治从管理型法治迈向治理型的现代化法治。
摘要: 研究目的: 基于法学和经济学理论梳理与论述农用地“三权分置”下各权利的性质及其价格特征, 为科学开展农用地不同权利价格评估提供理论依据。研究方法: 理论分析和逻辑推理。研究结果: 土地权利具有可分割性, 农用地“三权分置”就是通过对集体所有土地权利的分割, 形成“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权利形态;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具有集体成员身份的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 属于用益物权; 土地经营权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遵循市场规则而形成, 分债权与物权两种形态, 当土地经营者在完成债务关系情况下, 并基于长约年租形成的一定年期内的土地占有、经营使用权利, 经登记成为用益物权; 对于同一宗农用地, 无论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经营权分置与否, 其权利所对应的经济关系均取决于该地块经营利用产出的分配, 其价格分别为相应权利预期客观纯收益的现值总和。研究结论: 土地权利的可分割性奠定了“三权分置”的理论基础, 土地交易及流转方式决定所交易权利的性质, 分置后所形成的所有权及用益物权的价格均是相应权利的预期客观纯收益现值总和。
摘要:研究目的:聚焦《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立法目的与规则供给之间的结构性张力,识别并系统分析现有文本中质量提升规则的缺失,提出补救举措。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和逻辑分析法。研究结果:《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中耕地质量提升规则存在如下缺失:(1)耕地质量提升的对象规则未基于耕地类型和耕层结构进行设计;(2)耕地质量提升的主体规则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耕地质量提升职责不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主体权利、义务与责任配置失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分散;(3)对农业生产经营相关主体、地方人民政府耕地质量提升的激励规则不完善、约束规则不健全。研究结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应基于耕地类型的划定和建设逻辑、耕层结构的细分逻辑进行规则设计;应明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耕地质量提升职责,合理配置农业生产经营相关主体权利、义务与责任,统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应完善对农业生产经营相关主体、地方人民政府耕地质量提升的激励规则,健全耕地质量提升的约束规则。
摘要: 研究目的: 通过对物权期待权理论的借鉴和改造, 解决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践中存在的因房屋买卖未办理过户登记引发的权属认定困境, 为此类买受人补偿安置权益的保障提供可行路径。研究方法: 对相关司法案例展开实证研究, 比较分析我国和德国物权法律制度, 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释论研究。研究结果: (1) 在以登记作为房屋所有权归属依据的现行法框架下, 既有裁判虽尝试保障买受人权益, 但未能准确给出法律适用依据; (2) 德国民法通过物权期待权对买受人权益予以必要的保障, 其核心价值在于识别债权中的物权因素进而对买受人的债权给予物权化的保护; (3) 在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下, 征收机关应在买受人符合“存在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实际履行合同+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变更登记”条件的情况下, 将其认定为补偿安置对象; (4) 行政机关应尽到调查知情义务, 查明实际权利状态, 避免机械依赖登记信息。研究结论: 物权期待权理论的改造适用能够在维护登记公示公信的同时, 实现对买受人物权化债权和居住生存权益的实质保障, 促进公私法秩序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领域的协调统一。
摘要:研究目的:破解海域立体空间划分与权利设定难题,创设“海域区分使用权”的概念体系和权利架构,为三维海籍登记、海域空间集约高效利用与海域区分使用权流转提供理论支撑。研究方法: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研究结果:(1)在用海空间单元内,应当形成“专用部分”与“共用部分”并存的空间格局;(2)海域区分使用权人对专用部分享有排他使用权,对共用部分享有共同管理、使用的权利;(3)海域区分使用权应采取以“出让合同+设权登记”为主,“行政审批+确权登记”为辅的设权模式;(4)海域相邻关系与海域役权制度是促进海域区分使用权实现的重要制度保障。研究结论:海域区分使用权是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的私法表达。设立海域区分使用权并明晰权利的时空边界与权义构造,是推动海域立体开发与空间利用向纵深发展的关键制度依托。
摘要:研究目的:探析村庄组织化程度对耕地非粮化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以期为政府治理耕地非粮化提供政策参考。研究方法:基于2022年CRRS村庄及家庭层面微观调查数据,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实证分析村庄组织化程度对耕地非粮化的影响,并利用中介效应模型检验其作用机制。研究结果:(1)村庄组织化程度会显著抑制耕地非粮化,且村庄组织化程度每增加一个单位,粮食种植比例平均上升2.647。(2)村庄组织化程度通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经营两条路径抑制耕地非粮化。(3)村庄组织化程度的非粮化抑制效应在小农户、非平原地区更显著。(4)村庄非正式组织的组织化程度正向显著抑制耕地非粮化。研究结论:应提高村庄组织化程度,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经营,实施差异化干预政策构建耕地非粮化治理的长效机制。
摘要: 研究目的: 探究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和效应, 为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提供参考。研究方法: 基于2005—2021年省级面板数据, 采用固定效应、中介效应、门槛效应和空间杜宾模型, 系统考察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和空间效应。研究结果: (1) 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业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在稳健性和内生性检验后依然成立; (2) 机制检验表明,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和促进绿色农业企业发展两条关键路径, 间接推动农业技术创新; (3) 门槛效应分析发现, 财政支农水平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创新效应存在双重门槛, 其促进作用在不同财政投入阶段呈现显著的边际递减特征; (4) 空间效应分析表明, 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仅显著提升了本地区的农业技术创新水平, 还对周边地区产生正向溢出效应, 且间接效应高于直接效应。研究结论: 应强化农田建设的质量标准与集聚能力, 夯实技术创新的要素基础; 优化农田建设的空间布局与投入结构, 释放技术创新的外溢效应。
摘要: 研究目的: 从一般均衡分析视角出发, 揭示工业用地价格与住宅用地价格“剪刀差”变化的宏观经济效应, 为政府推动土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参考。研究方法: 将土地价格“剪刀差”纳入DSGE模型, 结合中国2000—2022年月度数据对相关参数进行估计, 从比较静态分析、动态冲击分析和社会福利损失分析角度展开研究。研究结果: (1)土地价格“剪刀差”缩小对宏观经济变量的均衡值以推动作用为主。随着土地价格“剪刀差”逐渐缩小, 总消费、总投资、总产出、房价、全要素生产率、总税收的均衡值呈现增加态势, 总就业的均衡值则呈现先减少后增加态势。(2)土地价格“剪刀差”缩小所形成的冲击将导致多数宏观经济变量向上波动。受土地价格“剪刀差”减小冲击的影响, 总消费、总投资、总产出、房价、全要素生产率、总税收都以向上波动为主, 而总就业始终保持向下波动。(3)土地价格“剪刀差”缩小能够提升社会福利。随着土地价格“剪刀差”逐渐缩小, 社会福利损失逐渐减小。研究结论: 推进土地市场化配置改革, 缩小土地价格“剪刀差”对宏观经济运行具有积极影响, 但仍需关注改革可能会对总就业的不利影响。
摘要:研究目的:厘清数字经济、土地绿色利用效率与碳排放之间的非线性交互机制与双向反馈路径。研究方法:基于2010—2023年我国282个地级市面板数据,采用三阶段最小二乘法(3SLS)系统估计联立结构方程模型,并结合工具变量有效性检验、变量替代与迭代估计、区域分组等稳健性分析,以识别三者间的非线性结构与动态路径依赖。研究结果:(1)数字经济与碳排放之间存在显著“U”型关系,表明数字化发展对碳排放具有阶段性影响;(2)数字经济显著提升土地绿色利用效率,但其影响呈倒“U”型特征,存在边际递减;(3)土地绿色利用效率与碳排放呈显著“U”型关系,说明适度集约有助于减排,但过度集约可能引发碳回弹;(4)碳排放作为政策反馈变量,对数字经济和土地绿色利用效率均具有显著反向约束作用,且三者均存在动态路径依赖。研究结论:三者构成非线性、动态、双向反馈的耦合系统,揭示了数字化转型对土地利用与碳减排协同的阶段性规律,表明需强化分阶段调控与结构优化导向,以实现数字化发展与低碳转型的协同推进。
摘要: 研究目的: 构建干旱区农业空间灌溉系统水—能—碳耦合协调评价框架, 揭示各要素之间的空间作用机制, 为在水资源刚性约束与“双碳”目标下优化国土空间农业布局、提升系统资源利用效率提供理论依据与决策参考。研究方法: 基于气象、作物种植及农户调研问卷等多源数据, 构建表征水资源压力、能源压力与碳排放压力的农业空间灌溉系统水—能—碳核算体系; 综合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表征三类环境压力之间的联动关系, 并结合空间误差模型识别关键影响因素及其空间作用模式。研究结果: (1)2022年黑河流域粮食生产单位耗水量能耗为 600kWh/hm2, 单位碳排放量为 0.29t/hm2; (2)黑河流域农业空间灌溉系统水—能—碳耦合协调度整体偏低, 高值区主要集中于中游绿洲灌溉区并呈沿河带状分布。单位产量耗水量对耦合协调度具有显著的正向空间溢出效应; (3)结合耦合协调度与水资源压力水平, 提出高压—高协调区、低压—高协调区、高压—低协调区和低压—低协调区4类治理分区。高压—高协调区主要沿黑河干流和中游绿洲灌区分布, 高压—低协调区多位于外围灌区, 低压—高协调区和低压—低协调区则零散分布于农业开发强度较低区域。研究结论: 干旱区农业空间灌溉系统水—能—碳关系本质上表现为水资源压力约束下的资源环境压力联动。未来应基于“压力水平—耦合状态”构建分区分类治理框架, 结合不同灌区的压力特征、耦合状态与资源配置能力, 协同推进农业空间优化与资源环境压力协同调控。
摘要: 研究目的: 针对生态退化识别的复杂性、驱动机理的多尺度性与修复决策的不确定性, 构建跨生态系统的机器学习适用性认知与智能协同框架, 厘清退化过程的共性结构、算法优势与关键瓶颈, 明确智能化生态修复的理论基础与治理意义。研究方法: 采用文献计量与主题分析方法, 以生态系统类型为主线构建比较框架, 系统梳理8类生态系统的退化特征、驱动因子与算法适配性, 评估机器学习算法在退化诊断、因子解析与修复评估中的表现与局限。研究结果: (1)生态退化呈现多压力耦合一跨尺度驱动—过程非线性的结构特征。(2)机器学习在退化等级评估、关键因子识别、修复路径优化方面具优势; 集成学习稳健, 深度学习在高维影像与时序建模中具潜力。(3)韧性识别不足、跨区迁移受限、生态交错带解析困难、模型可解释性与数据一致性偏弱构成主要瓶颈。研究结论: 提出贯通“数据—模型—决策”的生态修复智能协同框架, 明确数据融合、可解释建模、多目标优化在修复优先区划定、模式选择与成效监测中的作用路径, 为国土空间治理、生态修复精细化管理与生态产品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
摘要: 研究目的: 揭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多尺度时空演化及驱动机制, 为区域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方法: 采用当量因子法与植被覆盖度评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结合可解释机器学习框架解析多尺度驱动机制。研究结果: (1)2000—2020年, 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下降4.79%, 土地紧约束背景下快速城镇化对区域高价值生态空间的持续挤压是导致其下降的根本原因。(2)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空间分布具有明显的尺度依赖性, 随着空间尺度扩大, 空间异质性减弱, 区域连续性增强。(3)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驱动因素表现出显著的非线性和阈值效应; 随着空间尺度的增大, 主导因素由自然地理向社会经济因素转变, 交互网络由复杂多元向简化集中过渡。研究结论: 空间尺度的变化会显著影响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空间分布和驱动机制, 应实施微观强化生态保护、中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宏观推进产业转型的差异化策略, 以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摘要:研究目的:揭示环鄱阳湖经济圈农田生态系统碳源汇时空格局与驱动机理,为制定差异化的农业碳减排策略提供科学指引。研究方法:测度2012—2023年环鄱阳湖经济圈农田生态系统碳源汇效应,揭示其时空分异特征,并采用XGBoost-SHAP模型识别农田生态系统碳源汇效应变化的驱动因素。研究结果:(1)区域碳源汇效应由2012年的2.536增至2023年的3.171,整体呈波动上升趋势;(2)空间格局经历显著重构,高值区由分散分布向东北部集中,形成以珠山、乐平部分区县为核心的高值连绵区,而西南部县区水平持续偏低,空间不均衡性加剧;(3)劳动力投入规模、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财政支农力度是驱动农田碳源汇变化的关键因素;(4)各因素均呈现复杂非线性影响且在一定阈值内呈正向驱动,而财政支农力度与乡村人口基数分别呈“W”型与“V”型波动影响。研究结论:促进大湖地区农田生态系统低碳转型,应充分考虑劳动力配置、产业结构转型、财政投入效能与乡村人口变动趋势特征,构建固碳减排导向下农田精准化管理路径。